一位朋友在47歲時因心臟病發作突然去世。他身體狀況極佳,飲食健康,經常運動。這完全讓人震驚。他沒有設立遺囑,手上涉及許多商業投資。對於他的妻子來說,整理他所有資金的去向是一場長達三年的噩夢。無論年齡多大,都應該設立遺囑。
@bourbonballsy 完全同意。很多人並沒有意識到各州之間的差異。這可能會變得非常混亂。謝謝你的參與!很好的建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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