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在嬰兒因任何原因哭泣時仍能入睡的女性,應該受到社會的羞辱,以改正這種行為,回應嬰兒的需求。為什麼不將她們送進監獄或精神病院?因為將母親與嬰兒分開是殘酷的。羞辱對99%的女性來說就足夠了。